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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洪飞

创始合伙人、管委会委员、中共党员(副书记)、三级律师

 
 
 专业领域 
  

公司法、金融法律、土地及房地产领域。

 
 
 教育背景 
 

200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

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006年11月开始律师执业。

2019年11月取得三级律师职称。

 
 
 执业简历 
 

       在公司法业务领域,正在或曾担任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联投商业有限公司、湖北联投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联投文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子器材物资总公司、武汉杨春湖旅游集散有限公司、湖北昌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美博旅游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天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康乐苑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兰丁医学高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浩汉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科技局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为上述服务对象提供了包括资产重组、资产收购及并购、融资、增资扩股、股改、股权转让等在内的各种专项法律服务。
       在金融法业务领域,曾担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并带领律所金融法律服务团队长期为包括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并取得良好的口碑。其中代理的银行间理财合同纠纷、银行与公司之间的银行承兑汇票纠纷等案件在业内取得较大影响力。
       在土地及房地产领域,长期担任以城市土地和房产开发为主要业务的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并为其提供房地产领域的法律服务。曾作为公司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武汉某养老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协助公司成功办理了项目立项、开发、建设等资质,并作为法律顾问参与了土地摘拍挂程序、工程总包和监理的招标程序、以及与省市区三级政府进行谈判、协调等工作。
       2006年执业以来,已承办了数百件诉讼及非诉案件,其中,钟某寻衅滋事案(曾被楚天金报报道,系武汉市公安局督办案件)、武汉天元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诉武汉某检测公司驰名商标侵权案、著名艺人石某某诉武汉某医院肖像权侵权案、武汉源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新六建设集团公司和武汉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武汉市亨达利钟表眼镜有限公司股份改制项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对建行1048户资产包尽职调查项目等在国内及省、市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社会职务 
 

2003-2005年任武汉市江岸区大智街泰宁社区党支部委员。

2007年起为湖北省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中心志愿律师组成员。

2017年任第八届湖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9年起任第六届武汉市律师协会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9年起任第六届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3年第七次武汉市律师代表大会武汉市代表。

2023年第九届湖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执业荣誉 
 

2007年9月被湖北省政府信访局和湖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先进个人”。

2021年被武汉市武昌区律师行业党委评为2020年度“五星级党员”。

2022年6月起入选“武汉市名优律师库”。

2023年3月荣获2022年度武昌区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学术成果 
 

  撰写了《论我国的反倾销制度》《论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公司内部法务制度的建立》《关于社区法制建设的一点建议》《简述无罪辩护的三个境界》《关于李庄案的一些心得体会》《专利联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基于武汉市江汉区创新型企业实证研究》《浅析房屋征收领域的法律适用》等文章。同时,撰写的《浅议行政强制措施及其诉讼时效—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执法实践为例》被评为中南六省(区)2012年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并在2013年第2期《律师世界》上刊登。撰写的《<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正确适用》一文在2021年11月上(总第855期)《法制博览》上予以发表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