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始合伙人
国有大型企业、民营高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大健康)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开发企业法律服务。
199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1997年取得律师资格证。
担任和曾担任中储股份发展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长江航运总医院、武汉市中医医院、武汉华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安华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武汉迈特绿色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武汉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武汉游子乡置业有限公司(外商独资)、湖北中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金青牛建筑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武汉华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浩汉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武汉蓝丁医学高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朝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武汉杨春湖旅游集散有限公司、联投控股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执业过程中,曾代理过美国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诉瑞银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信用证议付纠纷案、中国工商银行武昌支行诉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和中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湖北省工商银行国际营业部诉武汉游子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深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诉武汉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淘金广场”项目转让纠纷案、华鑫集团有限公司诉众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圣宝龙工业园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湖北雅斯集团有限公司诉湖北永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股权纠纷案、中信银行武汉分行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承兑汇票纠纷案、顺驰水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申请最高院再审案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并接受委托为马来西亚证监会(SC)、新加坡大华银行(UOB)、天风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等境外机构处理专项法律事务。
湖北省律协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 理事。
长江海商法学会 理事。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武汉市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 委员。
武汉市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 委员。